2007年3月4日

名偵探的守則─東野圭吾

在書店看到書腰的背後,讓我好奇拿起來翻閱。結果在序就笑的不可自拔,馬上決定把他抱回家。

該怎麼介紹這本書呢?光看名字很像是推理小說,不然就是講偵探怎麼推理的。但其實是諷刺許多推理小說中,老是一再被使用的要素。

若還沒有看過的話,閱讀以下文章可能會減低閱讀的樂趣。請注意。


只要有看過偵探推理小說的,一定可以把上聯想到一些殺人手法。密室、分屍、被隔離的空間、死前暗號、無能的警察、無所不在一在就有人死的名偵探、詭計、文章中越不像是兇手的就越可能是兇手。

這本書婊的不只是這些了無新意的要素,還有那些不知進取的作家、不知道為什麼看這些老掉牙劇情的讀者、兩小時劇場的詭異製作過程以及改篇等等。

本書中每個案件一定會讓你想起這種手法好像在哪看過,而且還不只一兩篇。看著東野先生以戲謔尖銳的手法,嘲諷這些老套且不合邏輯的事件,總忍不住大笑出來。

遇到密室殺人手法就想哭的偵探,被村人吐槽是密室又如何?......的確,是不是密室殺人,如何構成密室,又有什麼殺人動機,對破案來說其實真的一點都不重要。

分屍一定要有非得要分屍的理由嗎?的確是不需要。

警察為了不要正確的指出兇手是誰,必須要比偵探早一步找出兇手,然後針對兇手以外的人詢問。的確,要一直無法找出真正的兇手,就跟要把全部都是選擇題且沒倒扣的考卷,在不交白卷而考零分一樣困難,除非已經知道正確答案,而且迴避正確答案才可能做到。

對推理小說一再重複不合現實的犯罪手法感到煩膩的人,看這本書絕對會捧腹大笑。當名偵探不簡單,當偵探小說中的警察更加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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