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1日

請問貴姓閱後感

雖然我們對於原住民族改漢名的印象,大多只有國民政府來台後所頒布的《修正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部分知道日據時代也曾改過姓名。但是早從西元一九七三年,平埔族就已使用用漢姓,之後賽夏、排灣、及泰雅族也陸續使用漢姓。

對於原住民族姓名的歷史,可以參考把名字找回來網站中的蕃名史


請問貴姓是2003年請問芳名影展中展出的五個片子之一。片中以訪問各族人士對於改名的感想,講述對於不同姓名習慣上會遇到的摩擦。

自修正姓名條例,讓原住民可用其傳統姓名之後,到影展的2003這八年間,只有數百人,甚至有又改回漢名的。可見在現實生活以及習慣上,不同於一般人的姓名有極大的不變。

本片中即提出了一些因姓名而在面對一般民眾時產生的笑話及誤解。

雖說現今多數人皆認同多元文化社會的價值,要接受及包容不同的文化。但是仍舊會以自己所熟悉的文化觀點來看待與其他文化的差異,尤其是對對方不甚了解的場合。原住民族的姓名也是多元文化下的衝突之一。

要完全的實施多元文化政策是不可能的,無論是任何國家的文化都有主流與非主流,過度的講求多元對於國家的整體融合會產生一定的阻礙,過度的講求單一文化政策又會扼殺非主流的文化傳承。

漢名跟傳統姓名的優劣,是難分上下的,一個是流通性的普遍,一個是對傳統價值的認同感。該捨誰取誰,皆非非當事人的我可以評論的。但是就多元文化的觀點來說,在法律上保留當事人的選擇權,並教育大眾對於少數族群的文化與主流文化差異,讓他們有更多的知識及更廣的包容力,並尊重非主流文化在文化上的地位,也許是個最好的選擇。

先生媽讀後

文章以日治時代皇民化的歷史背景為基礎,透過一名人家中兩個人物的強烈對比,除了描寫對於皇民化的厭惡,還透露出對於傳統文化凋零的唏噓。

人物以"先生媽"(因鄉人對其兒子尊稱先生)及其兒子錢新發為主軸,前後參雜著許多不同的人物以點出並強調兩者的個性不同,或是使劇情更加流暢。



(性格描寫)
開頭先以乞丐乞討點出先生媽以及錢新發兩者對於低下階級者態度的不同,相較於先生媽對於乞丐的樂善好施並不因對方是乞丐而有歧視,錢新發雖在外人面前和善,是因為想以此獲得名聲或是利益,但是仍是瞧不起對方。在後文中對其他家庭改名的評論,以及對剃頭這個職業的侮蔑更加加強這種性格特徵。

先生媽是漢語言、文化、風俗的代表,雖然知識不高但是待人和善。錢新發則是趨炎附勢的漢人、勢利的知識分子,也側寫了作者對於日本的厭惡。

(性格暗示)
日本將台灣住民分為三種階級─在台日人,漢人,原住民(蕃人),三者所受到的社會待遇以及資源皆不相同。這也是為何錢新發會如此汲汲於晉升為國(日)語家庭,並對改日本姓名有優越感的因素。

作者在此將錢新發描述的如此令人厭惡,包含了對日本政府的厭惡之外,也同樣的厭惡當時那些為了利益而迎合的人士。甚至後者的厭惡更盛於前者。對於漢文化的凋零(即先生媽的去世)感到哀傷,也為沒有人感受到傳統消逝一事感到哀傷而唏噓不已。

(社會地位)
本文雖以先生媽為題,先生媽也是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但是全文中卻無出現先生媽真正的姓名。也許是要呼應原本的姓名被日化而不再存在,或是要表達在他人眼中的先生媽(漢文化)在社會地位上都低於他的兒子(日本文化)。

先生媽在家庭成員之中,雖然身為長輩,但是卻不是權力的中心。先生媽與錢新發在家中的長幼順序以及地位權力的分配,反應了社會中的結構。母語雖出現在先,但是在日語擁有的權利驅逐之下,母語被逐出公共場合,並隔閡了各自使用兩種語言的人的交流。

(文化層面)
錢新發雖稱其他人為スフ,但諷刺的是,模仿著日本人過著日本式的生活,説著日語,吃著日本式的食物,以買了昂貴的日本琴及櫥子為傲。無論是在血統上還是文化上,其實也是個スフ。誇耀著這些樣品的價值,描述著日式禮儀,卻無這些文化的內涵。在日本人眼中也不算是真正的日本人。


註:
雖在初稿中,現今的漢文化等皆為傳統文化。不過後來在吳濁流黎明前的臺灣一文中,認為台灣人的祖先是漢民族。因此將傳統文化、語言改為漢文化、語言。但遠在漢人來台之前,即有南島民族來台定居,即現今稱之為原住民族或先住民的族群。吳濁流將台灣人的祖先認為是漢民族一事,並非是正確的。

皇民化對原住民族的影響也不亞於當時的漢人。可參見wiki上的理藩政策

2006年12月18日

續。續。リオン控

以下含有劇情,以及腐物。
點開前請注意精神污染。


果然不出之前所料,リオン要大家乘上升降梯自己留下來的那段劇情,讓我流淚了。

リオン一共説了三次討厭スタン,雖然是同樣的句子,但是每次的意思都不同。第一次是討厭,第二次是拿你沒辦法,第三次則是喜歡。這句可以列入リオン名句了,完全把リオン的個性表達出來。(當然配音員也功不可沒,綠川光真的好棒!)

除了感傷外,這段在腐眾的眼中可以說是スタン及リオン之間愛情的鐵証。對スタン的最後那句"我最討厭你這種個性了",根本是告白嘛!

スタン就不用說了,從一見面開始就對對方一見鍾情,在夥伴中對リオン的執念也深刻的多。看著留下來的リオン,那種慌亂傷心的舉動,還差點殉情了。(飛行龍的防震效果還真好...從高空中失速墜落,在裡面的人沒有綁安全設知站立著,竟然還一點傷都沒有)

リオン離開之後,在我心中TOD已經結束了......很深刻的了解甲子圓中落敗的球隊,説我們的夏天結束了的那種心情。

雖然重製版有なりきり系統可以安慰我對リオン的愛,但接下來的進度就沒有像之前這樣的衝勁,這陣子還是先去忙學校報告、唸書、還有畫圖吧。


小空點的圖~這構圖也是他指定的喔,包括項圈。(大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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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7日

續。リオン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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リオン控必備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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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噁心,又有點萌是生首育成的賣點(死)


リリス好可愛,真想有這樣一個妹妹。(大心)

進入第二部之後就可以開始跟web連動了。不過對於リリス的荷包蛋這個遊戲很不上手,只到19關就過不去。最後跟朋友小空作交易,用一張スタンxリオン來換密碼。(我記得的,不過畫這種圖我會很害羞阿......我這麼清純,給我一點時間吧。)第三個飛行龍著陸更是......orz

2006年12月16日

リオン控

這次リオン的稱號之一:セインガルドの薔薇,實在是在貼切不過了。

遊戲中鬧彆扭的リオン實在是可愛的要命!阿阿阿阿~~我對貓屬性、シンテレ這類型的人物總是沒有抵抗力。

reTOD無論是chat還是新增劇情,都讓我對リオン的愛猛烈的爆發出來。
隨著進入第二部,越來越心疼リオン。看著リオン被打趴在地上,威脅他加入的場景,我整顆心都揪在一起......編劇好過分~(哭著跑走)

因為リオン在遊戲中的遭遇太悲慘了,關機後腦中總冒出一堆粉紅色幻想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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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NB畫的,不過NB(ASUS m5白)液晶的顯示滿差的,膚色有點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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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6日

reTOD 初玩

不妙,真的非常不妙。

太有趣了,比想像中要來的有趣。

無論是可以隨意組合攻擊方式的CC(チェイン・キャパ)system,人物對話,全新重製的畫面,熟悉的音樂,都讓人愛不釋手。

這下新刊進度危險了(大汗)。


以下收錄幾個youtube上的影片(有劇情洩漏)


玩過TOD(PS版)最大的遺憾大概有二,一是里歐中途離隊,二是莉莉絲無法加入。
玩家的怨念,製作團隊有聽到(笑)

在全破後出現的隱藏迷宮,裡面取得的點數可換變裝道具,變成特定人物。
比如說里歐x4 (冷汗)


或是用伍特羅x4凌虐老大


或是來個大小雀兒喜大戰(為什麼音樂會是小丸子的主題曲!?)


鬥技場打贏莉莉絲後,莉莉絲會加入隊伍


這些小要素的增加,對老玩家而言真的是很有吸引力。
不單單只是移植,不單單只是重製,namco真的是花了心思在這款遊戲上。

2006年11月28日

愛的深度是墳墓的深度

卡巴拉島 龍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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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打算是開著圖聊,開pshotoshop畫下面那張羊的圖的。突然想隨便撇張龍......沒想到一回神就變成這個樣子了。
很少在圖聊畫這種完成度的圖的,應該説幾乎沒有,果然愛的程度不同有差。

羊別說畫了,連檔案都沒有打開。(新刊的進度阿......|||)

以下附加近日塗鴉

卡巴拉島 狐二轉(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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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拉島 羊二轉(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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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i would like to play?
日本首批已經沒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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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コレピク

網站連結
基本上是屬於交友網站的一種,不過特點是,除了官方發售的道具之外,也可以自己製作佈置房間的小道具,並且販售。(也可以買下你中意的)

從之前玩RO改圖之後,這週重拾點圖繪製的嘗試,成果就是右下角那隻看板娘。不過就技術上來說,並沒有發揮出我想表現的點圖特色。

在這裡應該可以找到不少靈感。

2006年11月19日

漫畫產業需不需要靠政府輔助?

要知道日本漫畫產業是怎麼起來的,就一定得提到常盤莊的歷史。

至於台灣漫畫起不來是不是因為沒有政府補助,這個問題就比較複雜了。

政府推五年五百億,打造國際一流大學的時候,其實已經有很多是否真的砸錢就可以提昇學術水準的討論。有些研究的確需要極大的經費,儀器、設備、耗材,有時候一架最新的儀器高達幾千萬也不是不可能,作生化很多耗材都是以每毫升數千甚至數萬元在計算。沒有經費根本作不下去。

但是,錢不是萬能。

如果有好的計劃,但是因為錢的因素無法繼續下去,這時候輔助是必要的。前提是要有好的腦袋。

你把幾百億砸給一個猴子,他永遠也不會生一個一流的東西給你。所謂的科技產業都如此了,更何況是文化這種無形的東西。

能夠讓許多創意成型的,很多的關鍵不在於金錢,而是環境。美國的頻寬遠比台灣便宜,因此youtube的創始人可以在這個環境中,實現影片交流的構想。那,如果背景換作在台灣呢?

頻寬貴的要死,為了有錢買頻寬,有創意的人只好去搶政府的補助(假設有提供類似計劃的輔助的情況,沒輔助更是免談),寫了企劃案上去還要審核,審核沒過,抱歉,你的創意就死在那邊沒辦法實現。

通過審核的不一定就是好的,沒通過的也不一定是壞的,畢竟誰知道審核你的是什麼領域的人,他的喜好跟價值觀也不見得可以代表民眾的價值觀,也不一定有遠見。更別提有時候輔助的審核還會附帶一些有的沒有的條件。

認為政府應該輔助的,大多是著眼在稿費過低,銷售量不好,看起來這個職業很難有高收入,也沒有保障。如果政府有補助的話,更豐厚的稿費可以吸引更多人投入。

這種著眼點也是有他的道理在,畢竟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大家還是要顧肚子,肚子顧到了還要顧面子,面子顧到了更要顧.....(離題)

不過要怎樣的補助才可以提昇漫畫銷售量?(水準這種東西很難量化,能夠維繫一個產業的畢竟還是要有收入)

只砸錢下去不管質量,舉辦一個有高額獎金的漫畫獎,搶到頭獎的可以靠這個吃一年,沒搶到的就乖乖去打工養自己。這些都是無法成為常態的,對於水準的提昇助益可說是微乎其微。

台灣的漫畫產業別說起步了,連站立都還站不起來,有能力的人願意投入這是一定要的,但是投入後能不能獲得相等的報酬?這其實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情。

畢竟像是手塚這樣,有醫學博士資格不去當醫生,跑去畫不知道未來性的漫畫,搞動畫搞到快破產,這樣的人畢竟非常的少。就連侯文詠這種,已經有了一定的銷售量跟知名度的人,想要轉成全職創作,身邊的人都有不少的反彈。

不過默默投入的例子倒是很多啦......各個產業其實都有默默辛苦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的人物在。

拿藥物開發來說,一投入研究就研究個十幾年,還不一定有收穫的計劃多的是,只是人家有藥廠願意出錢投資。(畢竟十個研究若有一個成功了,往往都是幾十億美元的回收)但是台灣的科技公司老闆,炒短線慣了。今天甲殼素熱門了,就丟下一句話要你作甲殼素,換成膠原蛋白紅了,又換跑道。不然就是有一點成果了,就把整個計劃賣給有意願接下去作的人,來獲得資金。(沒有承擔跑完整個研究的風險能力)

說了一大堆,好像還沒有結論。不過我也無法為這個問題下一個武斷的答案。只有一項我可以肯定的是,人才跟環境,遠比政府砸錢輔助重要多了。



此篇文章是在hemidemi的討論中的留言,在blog上的版本有一小部份修改過。
我果然是很容易一個不小心就把文章拉的落落長的人。(反省)

2006年11月18日

近期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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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了flickr,測試外連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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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炭丟msn時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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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OD



這週發布的延後消息,應該讓不少人發出怨恨的怒吼。(笑)

距離TOD不知不覺已經九年了......當年發售的時候,一款PS遊戲對我來說是不小的負擔,雖然有●片可玩,但是這個系列的總是讓我忍不住狠下心買下正版。(也因此我的壓歲錢總是很難存下來 -w-;)

在Tales系列中,除了TOA之外我都玩過,其中最喜歡的就是TOD了。無論後來的遊戲怎麼進化,這代有兩個因素永遠都是最棒的,一個是開頭動畫,一個是リオン(大心)。

影片中PS版的畫面讓人忍不住開始回想,最初玩的感動。當畫面一轉,展示PS2版重製後的地圖時,那種感動瞬間變成激動,『哇喔喔喔喔──!是(偽)3D耶』,該怎麼形容這個衝擊呢,躍然紙上? 可惜感動了一下就切換到戰鬥,好煞風景。

並不是說戰鬥作的不好,而是有種,抒情樂聽到一半氣氛正好,你正要跟你暗戀的對象告白時,突然變成搖滾電子音的感覺。

這代戰鬥大家最好奇的,大概是"打上天空"吧。畢竟是這個系列第一個人會飛在空中可以接段的遊戲。實際上戰鬥起來,會是什麼樣的感受呢?實在是讓人期待阿......

自從TOD2去除TP之後,因為不用再省貴的要死的TP補品,技巧隨便放後,戰鬥熱血了很多。可惜TOR的三線系統太鳥了,整個戰場等於是沒有前中後位的區分,前衛無法擋住敵人,中衛不上不下,後衛老是詠唱到一半被打斷,整個戰鬥的節奏因此被拖垮。這次的TOD回歸到一線,看那技巧亂放、血亂飆、hit數狂升的感覺,一整個熱血起來。

片尾最後來一個スタン被水淋濕的畫面,真不愧是最受的主角,好萌!

現在最擔心還是我對リオン的愛,加上語音攻勢的話,那時大概會忍不住掉淚吧。希望到時候不要內傷的太嚴重。

官方網站:テイルズ チャンネル

2006年11月16日

自動書寫狀態

在老師把國民黨將地名植入大中國國族的認同的認同植入給我們的課程上,要我們閱讀一篇文章並寫出感想。

老實說這種國家認同的東西,你要跟不同認同的人討論根本是平行線,台上那位又先入為主的預設了我們應該回答的立場。寫這種東西實在不是我喜歡的主題。

苦中作樂,挑個摸得著邊的範圍內,寫個老師聽起來很爽不過其實跟他想要我們寫的東西不太有關係的主題好了。原本是要寫台灣文化被政府壓抑,導致現今台灣人民對於文化缺乏傳承跟創新的慾望。

結果寫一寫,竟然進入了自動書寫狀態。

手反射性的將腦中冒出的文字寫出來,且未經過我有意識的思考統整過程。等到一個段落寫完,閱讀過一遍才察覺,這是什麼阿!根本跟我想寫的東西完全不一樣阿!上下文完全不能連貫!這種感性到掉渣,像是詩一樣的文體是哪裡來的?

還在猶豫該不該放任這樣寫下去,又冒出來後續的文字。好吧,不用思考就可以寫出一篇東西,也不算是壞事,反正也不是什麼嚴謹的文章。於是就完成一篇,分有三段,但是第一段跟後面兩段完全是不同的東西,加上一篇某印度城市要改名的附註。(啥鬼感想)



雖想要把這篇文章打出來,不過除了我有意識寫的第一段外,其他部分已經回想不起來了。大致上的意思是:雖然他們把大陸的地名強植在台灣的土地上,但是台灣畢竟不是大陸,身在南京路也無法看見南京的風景。對於本就生長在台灣的人來說,街道上的大陸地名,只是一個沒有意義的標籤,就算是生長在上海街,也無法聯想起上海的景象。這造成的結果,是兩者皆對於故鄉失落。而這種對於故鄉的想念,就成為現今對於國家認同的分歧。

對於部分人士來說,認為台灣的這些大中國標籤應該要去除,也就是所謂的正名。但是是要正什麼名?恢復過去那些大家早已遺忘的街名,還是套上一個台灣標籤?這種舉動是不是去除被去除台灣歷史而貼上中國標籤的歷史,再貼上台灣標籤?

上面這句跟第一段中一樣饒舌,這些人痛惡著某些行為,自己卻又複製這樣行為而不自知,或者說自知並且認為應當如此做。(不過那些人口中痛惡的行為,在當時的時空下也是認為應該如此做的)


人類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人類無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

今天再一次體認到這個真理。

延伸閱讀:碎拍節奏> 性、暴力與後殖民創傷-重讀柯慈的《屈辱》(Disgrace)


今天特別幹這門課是我的必修。
我討厭這種,表面上跟你說鼓勵你有自己的思考,其實私底下又必須照著他給的文章架構跑的東西。

而課的名稱又叫思維與寫作

言論責任

上篇「Dears,這不是言論自由」中,我反覆閱讀後仍有不足的感覺。後來在文中看到”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但非禁止)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wiki)這段文字,及後述言論責任的部分。發覺我缺少了關於言論責任的描述,因此作此篇補足。


權利與義務往往是共同存在的,當你付出的你應盡的義務,才能享有該有的權利。

言論自由是你的權利,而言論責任則是你應盡的義務。


責任是應做的本分。在道德與法律上,因某行為的結果,任人評論及處分。 (教育部國語辭典)

當我們做出一個行為(包含了言論),這個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我們必須接受他人的評論及處分。而評論及處分又包含有道德與法律層面,更加細分又會有經濟責任、社會責任、環境責任等等。道德上的責任先不在本文中論述,畢竟道德較為抽象,也有許多灰色地帶可以討論,在這邊只針對法律責任中的刑事責任說明。

刑事責任:依刑法規定所應接受的法律制裁及其後果,與民事或政治責任不同。 (教育部國語辭典)
你的行為會受到刑法的監督,若違反了刑法,則會受到刑法所規定的處罰。這是你的行為所應負的刑事責任。換言之,這是對你(法律上規定的)不當行為的處罰,而非禁止你作不當行為。處罰的意義在於懲戒人的言行,而非禁止人的言行。

白色恐怖之所以是白色恐怖,是因為當時的人生命陷於異常危險的時期。(教育部國語辭典)若你發表了不適當的言論,很可能隔天就轉學了。有人說警方約談vinta是白色恐怖再現,有的稱之為綠色恐怖,但實際上現今的狀況相較於恐怖時代,差別是非常大的。

當你違反了法律,警方必須依照正常的程序才能要你到案說明、接受公開審判且定罪。前篇提到,因為煽惑而入獄的賴注醒,在現在的社會中還可以組織政黨並參選立委,而他只要繳交十六萬多就可以免除他六個月的牢獄之災。(別忘了他可是說以刺殺總統為終生目標的人)

想像一下,一個鼓吹群眾要刺殺你,以殺你作為終生目標的人,就算被判刑只要繳交十六萬就可交保,這對你的生命是多大的威脅跟隱憂?若你還說這個時代沒有言論自由,那請問怎樣才叫言論自由?大家都不需要對自己負任何責任嗎?這個叫無法治時代吧。

只有在理解、願意為你的言行負所需負的責任(不只法律上的)的情況下,你才擁有言論的自由。


後記:
一有了構想之後,不寫出來就睡不著。在床上輾轉了兩個小時心中都是該如何架構這篇文章,可想而知結果就是睡不著......(汗)乾脆就把這篇寫出來吧。

本篇的重點只有最後一句話,其他都是給不知道什麼是責任或是這個概念還有點模糊的人看的。可嘆的是現在知道這個道理的人似乎並不多。

在作一件行為之前,必須先思考這個行為可能背負的責任。

在常被呼喊著新聞自由及擁有免責權人士亂說話的洗腦下,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好像這個理念越來越被忽視,這並不是個好現象。

OMG!我的NB無法上網

不知道設定哪裡出問題,
找不到無線網路,不然就是找到但是無法連線。

這樣我兩台電腦之間的資料流通就麻煩了......

2006年11月15日

服務業守則:顧客永遠都是對的

作服務業一定會遇到顧客抱怨,抱怨內容千奇百怪,永遠是你想像不到的。

此文的內容是我身為顧客,及小工讀生的經歷,以服務業一員的立場所寫的感想。



顧客永遠都是對的。

這裡說的是,當你遇到顧客抱怨時,建議抱持的心態。

不管你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支持,你的服務作的很符合公司的SOP(標準作業流程),當顧客覺得不滿意時,一定有他不滿意的理由。這個理由客觀來說合不合理不重要,顧客的感覺絕對是主觀的

服務不存在所謂的,統一的合格標準,唯一的合格標準只存在在顧客的心中。有人的滿意度合格標準是90分,有人的標準是60分,也有人根本不在乎什麼服務。絕對不要有"只要作到某種程度就夠了"的心態。

台灣的顧客大多很含蓄,當有顧客會提出抱怨或反應的(尤其是在現場當場反應),你的心中該要響起警報紅燈。以我的經歷來說,這表示你的服務距離他的滿意標準相差太多了,多到無法忍受的地步。第一時間內不好好處理,以後絕對會很麻煩。

也不要對你的顧客述說你的工作多煩躁多辛苦多雜,尤其又用"我這麼辛苦你應該諒解"的高姿態回應。這是大忌。顧客對你抱怨的目的絕對是不想聽你的苦水,更不想聽到這種,好像我過來必須要感激你這麼辛勤工作,我一點點不方便或是不滿不應該抱怨。

顧客要不要體諒你的辛勞該由顧客決定,過度誇大你的辛勞只會引起反感,顧客花了時間金錢到你這邊來,不是要聽你的辛酸史。那種東西頂多只能當作幕後花絮,貼在主辦者的網站一角讓有興趣看幕後的人看。

你認為顧客應該要體諒你的辛勞,那誰來體諒顧客所花的時間跟金錢?



顧客把你叫來,告訴你他遇到什麼不滿意的地方。
比起悶著不說,等到離開後才跟親朋好友網路上到處抱怨的顧客相比,會向你反應問題的,其實還不算糟,這還是有挽回的希望的。

第一時間降低你的姿態,用很誠懇的語氣道歉,絕對可以降低對方不小的怒火。見面時第一印象很重要,遇到客訴時回答的第一句話更加重要。如果你在第一句話惹腦的你的顧客,就算之後道歉一百遍,給他許多優惠,相信我,任何行動都無法讓他滿意。

之後才是根據他提出的問題作回應,根據抱怨的內容,會有不同的彈性處理。

以我常遇到的例子來說:
這份餐不夠熟
可能按照SOP來說,這餐是要這樣的熟度,這時候回答"這餐就是這樣"就是失敗的對應。"很抱歉,我請廚房幫你重作,請稍等一下",這樣的回答可讓大部分的危機pass掉。

這飯的份量好少
跟上面一樣,餐點本身是符合SOP的,這個顧客的抱怨理由是份量不夠,吃不飽。這時候可解釋,"很抱歉,這是我們一客餐提供飯的份量",接著提出建議的解決方案,"不足的話可以加點白飯"(白飯必須單點)或是"那我們再幫你加碗飯"(白飯吃到飽的情況)。

語氣非常重要。即使是表達同樣的意思,若是說"我們的餐就是這樣,不然你加點白飯好了",顧客聽起來的感覺就是有差。

這些語氣上微妙的差異,就是好的客服與不好的客服的差異。


若是無法立刻解決問題的部分,例如
你們上菜好慢
這種情況大多在一下子湧入太多單子,廚房來不及作的時候發生。也是要先道歉,之後才解釋為什麼會這麼慢,會去催促廚房,並請顧客稍等。(其實如果廚房真的忙到昏天暗地,催促也沒有什麼實際效果,不過還是要跟廚房確認一下,免得遇到漏單的狀況)

這裡的解釋請勿犯了我之前說的,跟客人說你有多辛苦的錯誤,只能簡短的描述一下狀況,比如說現在客人太多,廚房來不及作。若詳述我們一份餐必須要有多少多少步驟,這就太超過了,除非他對你們的食譜有興趣。


總會有你的層級無法解決的問題,這時候就要適時的招喚招喚獸幫忙打怪可以解決的人,比如說經理、店長、或老闆。這時候偷偷學習他們對顧客的應對態度、技巧,以及解決方法。通常管理階層的人對於顧客的應對比較有經驗,你可以從中學到不少,對於應付你下一個客人絕對會有幫助。偶爾遇到管理階層的人不在店中時,你也知道該怎麼應對才是正確的,而不是一問三不知。



後記:
這篇其實是再黑米中看到令人失望的村田蓮爾展ˊˋ|||中,後面留言攻防戰而有的感觸,而在黑米留言,一不小心說太多,都長到可以寫一篇blog了......結果就真的寫了一篇。(汗,明天有報告要交說)

不過本文並不是只針對這件事,從有名大站一連串的事件跟讓人看了直搖頭的客服回應開始,其實已經開始有這篇文章的雛形了。

跟客人面對面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互動,可能是好,也可能是壞。客人跟你的回饋往往跟你對他的態度相關,有禮貌、反應佳的服務生,也是攸關顧客願不願意再上門的關鍵之一。你的工作態度也會反應在你的薪水或升遷上,雖然這也跟遇到老闆有關啦,不過表現的好總是機會比較大。

在與人應對的方面,還有很多很多地方是我該學習的,PTT非好店版中有很多不好的範例,奧客版中也有不少前輩對抗凶禽猛獸的心得。幸好我至今尚無遇到真正算得上是奧的客人。

偶爾一兩個比較難搞的客人,也維持著表面上很誠懇的道歉,要不爽,等到客人走後或是沒人的地方,絕對有足夠的時間讓你不爽。就是不要表現在面對客人的臉上。 (希望不要給有跟我抱怨過的客人看到 :P)

延伸閱讀:廢業青年日記>[Orz]日本人的正確道歉教學

2006年11月12日

Dears, 這不是言論自由

這幾天因為blogger vinta被刑事警察局約談,網路掀起一波關於言論自由的討論。
相關新聞:中時電子報, TVBS,自由電子報

有人認為警察的行為違反言論自由,也有人認為vinta的言論的確超越了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
言論自由的尺度,到底在哪裡?


我們先來看看,何謂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自由地發表言論以及與聽取他人陳述意見的權利。近來,它通常被理解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創作及發佈電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種形式的富有表現力的資訊。

言論自由通常被認為是現代民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概念,在這概念下,它被認為不應受到政府的審查。然而國家可能仍然處罰(但非禁止)某些具有破壞性的表達的類型,如明顯地煽惑叛亂、誹謗、發佈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秘密等等 ( wiki)

而台灣法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是
憲法-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22條 (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釋字509號-
言論自由之保障是為了追求真理、健全民主、實現自我。


由中時電子報的新聞來看,警方約談的理由是因為vinta在一百種倒扁手法中,
第31項,飛機炸彈衝撞總統府。
警方認為vinta違反了刑法153條,煽惑他人犯罪
第一百五十三條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
千元以下罰金:
 一 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 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要構成違反此法的要件有:
1)使用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
2)公然(在公開場合)
3)達到煽惑他人犯罪,或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

在這裡先區別,教唆與煽惑的差別
教唆者乃教唆者表現其犯意,促使他人生犯罪決意之行為也。所謂煽惑,即煽動蠱惑之意。例如刑法上煽惑他人違背法令罪(刑§153)、煽惑軍人背叛罪(刑§107Ⅰ )等規定是。教唆與煽惑頗有相似之處,惟兩者實則不同,其區別如下:

前者係對特定人為之;後者係對不特定人為之。

前者係對被教唆人發生犯罪之決意;後者係使不特定人發生犯罪決意或對自己有犯罪決意之不特定人使其堅定犯罪之決意。

前者之教唆方法無限制;而後者煽惑之方法須以文字、圖畫、演說等形式為之。

前者多係秘密為之;後者則多係公然為之。 (真理大學 吳景欽教授-刑法分則講義)

vinta在網頁上的言論是對不特定人為之,
那麼,問題在於,是否使他人發生或堅定其犯罪決議會不會影響判例?

來看看以往的判例
鼓吹刺殺總統最典型的實例,發生在前年總統大選後,桃園縣歡喜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賴注醒,因散發鼓吹刺殺總統的文件,去年二月被高等法院判刑六個月定讞,隨即經檢方發監,現已執行完畢出獄。 (自由電子報-2006/6/30)

同一天中的"煽惑他人犯罪,最重處刑兩年"報導中提到
如果只是散佈鼓吹,沒有其他行動,應僅觸犯「煽惑他人犯罪」的輕罪,無其它刑責;但若著手實施、或為了實施而出現一些準備動作,比如購買武器、觀察總統車隊進出路線等, 將再構成殺人、殺人未遂或預備殺人等罪。 (自由電子報-2006/6/30)

由此段可看出,僅是散佈鼓吹即可達到"煽惑他人犯罪的"要件。
而是否有實施,實施是否成功,則是看所犯的罪的判定。
會與教唆有此差別,大概是因為煽動是對不特定人,難以判別是否使他人發生或堅決其犯罪意圖。


網路上對此事件還有其他反應:

此篇文章為惡搞或嘲諷語氣,是開玩笑而非認真看待。
然而,構成要件中並非含有,煽惑者需有犯罪意圖或行為。
再者,一個人所要負的言論責任,並不會因為當事者稱自己為開玩笑,而有免責的權利。

也有很多人、媒體或出版物說類似的話,為何不抓?
由於我無法確認警方會針對vinta約談的動機及理由為何,在此不針對此項論述。
不過,無論是否有其他人也構成犯罪而沒被舉發,都無關乎vinta此文章中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為的事實。
至於小說、戲劇、電影等媒體中的犯罪行為,該不該被列入認定。 這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後記:
為了寫這篇文章,查閱了很多地方。 總覺得我跑法規資料庫的頻率,以一個念生物的人說,可以算是滿高的了。

這篇文章在網路上似乎很容易引起爭議,希望大家在這裡能夠針對法理,而非自身的政治立場來閱讀此篇文章。

11日晚上偶然收聽到TVBS對於此事的報導,報導中忽略了中時中所提的飛機炸彈,詳細內容可參閱新聞連結。
不同的媒體對於一件事情(尤其是政治)很容易因為報社的立場,而有不同的報導。
在現在的媒體對自己的新聞很少作平衡報導的情況下,閱聽人只好自行觀看不同的文章來作為平衡。
這樣對於一件事情的評論,會叫為客觀些。多看與自己不同意見的論點,也可以擴產自己思考的彈性。

延伸閱讀: Taiwan 2.0 » 防禦性寫作

看板娘計劃

既然有了網站,當然就要有看板娘!

很多帥哥正妹的blog都是用自己美美的照片吸引人,
本站也來放站長的照片,還是算了,放了之後這裡大概會成為大家求驅邪符的聖地。
我可不想當奇怪的地下宗教的膜拜物

沒關係,我還有筆 -___-+



ver.1




ver.2



blog的二三事

這幾天過來的舊朋友大概發現到了,本站在這兩天變化很大。

主要原因是從blogspot改變到blogger in beta(網域沒變),
還有因為取得了gmail(以及google)帳號,後端也改變了不少,只不過這部分各位除了日曆之外大概看不到。

關於文件大小,目前首頁約180k(詳細可見延伸閱讀),
以後變動比較大的大概就是對外連結的這個部分,如果未來這邊的檔案會大到影響下載速度,
會考慮刪除。(一個圖片大約333b,不過我的好友也不怎麼多....)
目標是把首頁大小限制在150k中(去除網誌文章中放的圖片)。

另外還開了一個分站裡面都是比較嚴謹一點的文章。
知道這裡的朋友就不用看那邊了,畢竟本命是這邊,東西比較多。

糟糕的日常生活:主站,所有文章及繪圖相關物品。18禁

學術分站:放字很多的文章。 一般向

會分兩個站,主要是因為去他的味道人士台灣法律的限制,
雖然以前曾放在國內的BSP,不過後來還是因為很彆扭,為什麼都是我的東西,卻要分開放?所以刪掉了。
美國對於情色物的限制比較寬鬆,這裡明顯禁止只有商業情色。

來大概介紹一下旁邊的東西吧。
從上而下的排序是照我覺得觀看者需要的資訊,由上而下排列的。(對這部分有建議的話,歡迎提出)
留言版是之前在blogspot時期中建立的,當時的網誌沒有最新留言,所以申請了ShoutMix的留言版。
不過後來覺得還挺有趣的,有個地方可以放簡短的、非特定主題的留言的地方似乎也有其必要性,所以還是沿用至今。

行事曆是測試中的項目。
其中顯示的資訊,是不包含私人排程的。

對外連結:放跟本站有關的連結及好友連結的地方

存檔:已月為單位,顯示各月的文章。
我觀看blog的文章主要是按照文章屬性,所以把跟分類類似的此功能放在幾乎是頁尾的地方,
給有需要的人使用。

資訊:放一些跟本站有關的資訊,對於觀看者是可有可無的部分。比如說人次還有我會出沒的地方(笑)。


如果你對本站的文章有長期的興趣,可以訂閱本站的feed,這個動作可不用告知我。
若有想要連結本站者,請在旁邊留言版留言,如果可以還請留下您的網址。
那麼,觀賞愉快(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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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今天連電腦的螢幕及input裝置的位置都搬了

2006年11月9日

一胎化對抗人口成長,一犬化對抗狂犬病

北京實施「一犬政策」對抗狂犬病

與其推動一犬政策,還不如落實養犬都必須要注射狂犬病預防針。

在這個法規中有一項我滿贊同的,就是遺棄犬隻是違法的。不過要做到這種地步,必須要把寵物晶片普及化,不知道北京在這部分有沒有配措施?

髒話中的性

台灣(或者說是包含整個中華文化)對於性及性文化,總是有種恐懼、厭惡、避之為恐不及的態度。
不論是因為髒話加強了對性的厭惡,還是因為性本身就被排斥,所以才被視之為髒話,
至少大眾在公共場合,對於性相關的話題會感到排斥,認為這是租俗的語言或話題。

相對比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美,台灣對性的態度可說是視之為洪水猛獸。
我曾到過義大利旅遊,在街道常見裸露的宣傳單,風景明信片中也參雜著數張裸體照,也不會特意打馬賽克。
相鄰的日本,對於性文化雖然較為保守,也有過不少爭議。但是總的來說,至少他們有正式的面對這個產業的需求與存在。

然而在台灣,不但有前後矛盾的條文(例如刑法235條),對於小眾性文化族群也有相當的歧視存在。
除了性以外,我想不出有其他事物擁有、行使是合法的,但是不能散佈、販賣卻是違法法律的;
或者是一夜情可(若兩者皆為自由人且成年),但是收錢的一夜情(性交易)卻違法。

表面上的法律禁止,卻不能減少性產業的需求,只是這些管道都趨向於地下化或灰色地帶。
光華商場賣色情光碟的店家數量不減,當歐美日片上市沒多久就有盜版。宿網或P2P上流傳的情色相關物─圖片、影音,向來都是熱門品。

當大眾將性犯罪的源頭指向性產業,進而打壓性產業的合法性,
羞於教導有關性的知識,健康教育跳過或快速翻過此段章節,
原本應該注意的,兩性平權─或是互相尊重─也在社會中有相當程度的忽略了。
再加上傳統道德中,認為女性應該要遠離性、排斥性(以某種角度想,是剝奪了女性性自主權),
女性在性文化中的角色因此保持在弱勢的一群。

打開頻果日報,每日一張美女清涼圖雖然賞心悅目,但是我要問,為什麼沒有猛男照呢?
市面上的美女或猛男雜誌,都是多以男性作為市場─前者是異性戀者,後者是同性戀者。

部分髒話中包含性的暗示或性歧視,與其一昧的禁止,我認為更應該正視性文化,以更健康、兩性平等態度去教導孩子。

2006年11月5日

魔界偵探腦羞涅羅(誤

鬼畜調教特殊風格系,一點都不像偵探系的偵探漫畫。

來自魔界的涅羅以"謎"最為食物,為了尋找美味的謎而來到人間,
這時正巧遇到父親被殺害的高中女生,彌子。
作為找出殺父兇手的代價,彌子成了涅羅的下僕。

因要滿足涅羅的食慾,彌子開始了他的被調教偵探生涯......


(頭的比例大了點 orz)



=與主題無關的=

逃げちゃためだ...逃げちゃためだ...

這週的心情滿down的。

星期一(六日)要去動手術拔智齒。
上次拔智齒是高中的時候了,不過當時退麻醉後湧上的痛感,
只有他媽的鬼哭神嚎可以形容,此生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痛到滿地打滾。

接下來一個月都不怎麼好過吧(泣),
第一個目標是右下角,長成橫狀的智齒。
第二個目標是左上角,卡在第二大臼齒後面的智齒。

長痛不如短痛、長痛不如短痛、長痛不如短痛(自我催眠)


前陣子在k2的舊圖,不知道為什麼被洗上來幾篇。
好久沒在那邊貼圖了阿......
但是未來有一陣子大概也沒什麼圖可以放那,
等到把手邊積欠的圖畫完後,要開始準備明年FF9的刊物了。

加上期中考/期中報告期間到了,想必這個月會過的很充實吧....(遠目

2006年10月30日

腐味陣陣

終於弄出延伸閱讀的樣式(拭汗
避免不適某樣糟糕物種類的人在首頁就看到。

畢竟我萌的範圍之廣可算是豪無節操兼容並蓄的程度。

點進去前請多三思






2006年10月27日

猥褻物vs言論自由 釋字第 617 號

釋字第617號

老實說,我對法律條文通常是看的霧煞煞,理科腦跟文科腦看文章的方式差異太大了。
那種文鄒鄒,沒有明顯指出重點,過多修飾詞句,邏輯關係不強的文章,看的真的很痛苦.....(orz)

除為維護社會多數共通之性價值秩序所必要而得以法律加以限制者外,仍應對少數性文化族群依其性道德感情與對社會風化之認知而形諸為性言論表現或性資訊流通者,予以保障。

這個最有名的案例就是晶晶書庫了,此段的意思是,就算普遍價值觀是以男女異性戀者為主,就算不認同少數性文化族群(如同性戀者)的性文化,也不得限制其性言論跟資訊的流通。
不過,少數性文化族群似乎還有戀童者、戀獸、戀屍等等爭議性較大的,只有提到兒童及青少年防治條例第27跟28條(拍攝、製造對象為未滿十八歲者的色情影像照片等媒體)。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所謂散布、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或物品,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之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施而傳布,使一般人得以見聞之行為

含有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內容,且無藝術、醫學、教育性質,
或是可以引起性刺激但是不包裝隔離的猥褻物,才適用刑法235條。

比起之前單單只有"對其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相比,顯得寬鬆許多。

法官於審判時,應依本解釋意旨,衡酌具體案情,判斷個別案件是否已達猥褻而應予處罰之程度;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特別法,其適用不受本解釋之影響,均併予指明。

不過說到後來,是否是猥褻還是要靠法官認定阿......
但至少除了那些硬色情的東西外,包一包後就比較沒有爭議了。
尤其是少數性文化族群的刊物,這個釋字出來後可鬆一大口氣了。

2006年10月24日

ダンジョンズ&ドールズ



2004年底發售的ALICEの館7所收錄的遊戲。
到了今天才把所有的服裝收齊。
要是早知道save檔密技應該可以更快吧。

接下來是挑戰boss之路。

......不過耐久跟攻擊力,真的有人有耐心打到最高位數嗎?
(改的不算)

2006年10月22日

不要輕易相信廠商的廣告詞

別以為不實廣告只會發生在詭異的能量石、能量水、減肥產品。

個人就經驗過專櫃小姐口若懸河的說本產品不含酒精,而成分表就大大的打著alcohol;
某個標榜著含有膠原蛋白(雖然廣告詞是膠原晶漾),但是產品的成分表蛋白質是0g,小小一罐還賣39元不知道在貴什麼的飲料;
某生技公司推出的健康飲料,還把BCAA說的像什麼神奇的東西似的。

這些不實廣告造成的傷害,小的只是讓你多花錢買沒用的東西,
大的則會危及健康。

除了廠商為了錢睜眼說瞎話外,消費者人云亦云,不會去檢證的心態也是一個問題。

上週老媽的表妹介紹她們同事間有用一種很有效的美白除皺品,
但是昨天託她幫忙買到的,卻是沒有包裝、廠商、成分表,只有一張印有數種產品的效果、使用方法的宣傳單。
這種東西你敢抹在臉上嗎?
某國立小學的女老師之間聽說滿流行的.......

(另外,我的手是肌腱炎的關係,不要再推薦我吃glucosamine之類的東西了)

大閘蟹

標榜陽澄湖產的大閘蟹向來是我這個螃蟹愛好者避之唯恐不及的。
原因無他,因為不信任出產地的水質跟養育過程,
檢驗管理方面,兩岸及國際間是否相同也是一個問題,對方找的檢驗室是否合格也是一個問題。

這次會出現致癌抗生素風波,一邊是不出所料,一邊是有點意外。

去年有檢驗出氯黴素(這樣東西台灣偶爾也會有檢驗出來,下場也是被全面退貨)的案例在,
一年過後大家淡忘了,大家一窩蜂嚐鮮,大快朵頤後,
衛生署突然宣佈這些大閘蟹中混有含致癌物的蟹。

這種消息不是應該在進口前或進入市場前就應該檢驗的嗎?
為什麼會拖了一個月後才宣佈?
光公文往返就要兩週....這效率實在是差勁透了。
現在都是數位化的時代了,用個線上資料庫或e-mail通報對於高知識分子的公務員來說應該不是什麼很難或很麻煩的事情吧?
(我討厭透了這種混吃等薪水的公務員心態)

痛痛飛飛~



如果光是唸這種咒語就可以不痛就好了。
(說不定也跟唸的對象有關,也許巨乳女僕或兔女郎來唸的話會有點效果?)


這陣子有個收掉,換東家後以免費遊戲再出發的olg,fly for fun。
希望這次可以讓這遊戲好好活下去(合掌)
畢竟這遊戲對我來說有點紀念意義。


好久沒更新倉庫了......

2006年10月16日

衛生棉條列為醫療器材

因此陰莖也應該比照辦理。

每條陰莖應遵照藥事法第七十五條,藥物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核准,分別刊載左列事項:
一、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品名及許可證字號。

三、批號。

四、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五、主要成分含量、用量及用法。

六、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

七、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

八、其他依規定應刊載事項。


違反藥事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使用時須依照醫生指示。

2006年10月15日

朝FF9發進!


報名了,不過還不確定有沒有上。
用一期の夜這個社團名報的,內容就算不是18X也至少是15X

雖然不明顯,不過今天早上發現右手腕腫起來了。 orz

右手的厄運什麼時候才可以結束?(啜泣)

2006年10月11日

政治的不理性

就我從報章雜誌上看來,

這是一場聲勢浩大,失敗的遊行,或者說成功的暴民。

臨時更動遊行路線跟聚集地點,這時候已經不能稱之為合法的遊行了。

(why do that?)

總部指揮不力,人潮分散。

堵塞交通,而且因為臨時更動行進方向,

交警無法疏通管制交通流量跟人潮。

總之就是一片混亂。

不尊重他人的,並非民主,而是群眾暴力

xenosagaIII 進度四章


原句是殺了我吧.....不知道為什麼到了腦中就轉換成此句(大羞
xenogears的萌羅莉到了xenosaga變成了鐵砲娘,
老實說心中滿複雜的......(雖然戀父情節沒變)

kos-mos快歸隊了。

肌腱炎


修養了兩個月,
其中歷經數次好壞起伏,
終於手腕有好轉的跡象的。

肌腱發炎似乎沒有特效藥可以治,
西醫複健、中醫推拿,都嘗試過。
最後還是一邊推拿一邊貼藥膏最穩。

十多次門診金+貼布費用......orz

200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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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鮮出沒處
任何東西都可燒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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